來源:中國市場監管新聞網
近年來,不少求美者“術前術后”的對比照片常被醫療美容機構用作“變美見證”,但您是否知道,機構這一做法不僅涉嫌違規,還可能違法?
3月28日,記者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江蘇)獲悉,近日,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市場監管局公布了一起醫療美容公司發布的違法廣告案。
2024年11月13日,海陵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到江蘇省廣告智慧監管系統移交信息,顯示南京醫科大學友誼整形外科醫院有限公司泰州醫療美容門診部在社交媒體平臺中使用患者形象做證明。
接到線索后,該局立即前往該公司辦公地開展現場調查,并現場發現南京醫科大學友誼整形外科醫院有限公司泰州醫療美容門診部在社交媒體平臺賬號中使用患者形象做證明,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四十六條,該局遂予以案源登記。
記者了解到,醫療整形患者的術前術后照片屬于患者個人隱私,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不僅侵犯患者的肖像權、隱私權,還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手術后一定能達到相同效果。然而,整形美容手術因個人體質、醫生技術等多種因素影響,實際效果可能存在較大差異,可能讓求美者產生過高期待,甚至導致決策失誤。
經過該局進一步調查,查明該公司自2021年3月23日申領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后,開始從事醫療服務經營活動。為拓展公司業務,其工作人員孫俊通過單位社交媒體平臺賬號“孫俊美學分享”中,發布患者術前和術后效果比較的醫療服務廣告,涉案廣告無審查批準發布文件,為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
該公司在社交媒體平臺內涉案違法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于2024年5月由工作人員設計、制作、發布的違法廣告,已無法提供廣告合同及費用憑證,廣告費用無法計算。在該局對其詢問后,該公司已主動刪除涉案廣告,并主動提交了整改報告。
當事人未經審查在其社交媒體平臺賬號內利用患者術前和術后畫面比較的音像視頻宣傳醫療服務效果,推銷服務,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和四十六條之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主動糾正并停止違法行為,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廣告發布時間較短,危害后果較小。經海陵區市場監管局綜合考量,決定對其處罰款10000元。
作者 | 中國市場監管報 記者 祝富 通訊員 秦麗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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