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臨沂警方通報一起典型案例:
近日,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二大隊二中隊巡邏至臨西六路與前十街交會路口時,發現一輛車速過快的電動摩托車。
與眾不同的“靚號”(魯W99999)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隨即將該車輛攔停,“你這車牌號哪兒來的?”
面對詢問,該車駕駛人杜某神情緊張,“網……網上買……”
原來,它是杜某花了55元網購的。他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這么快就被“發現”。
經查,杜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該車輛的電機、電瓶、平叉等部件經過了不同程度的非法改裝,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民警依法對杜某車輛進行扣留,收繳了偽造、變造車輛號,對其無證駕駛、未戴安全頭盔、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相應處罰,并對其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移交蘭山分局。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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